宁夏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如果有更好的建议或者想看更多关于招生教育技术大全及相关资讯,可以多多关注茶馆百科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03010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院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高校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及代码: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代码14624。
第五条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
第八条证书颁发: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经考核达到毕业标准,授予教育部承认的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学院简介: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于2017年3月27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5月10日经教育部备案,10月19日成立,学院代码14624。是唯一一所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开展中高等体育职业教育,培养、锻炼和输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体育技术技能人才和运动员后备人才。
学院现占地290亩,拥有球类馆、综合训练馆、射击馆、田径馆、室外足球场、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等训练场所。有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运动保健、运动心理学等实验室和心理活动室。
学院秉承“尊德、刻苦、创新”的校训,围绕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开设体育教育、体育训练、社会体育、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育经营与管理等专业。
学院高度重视校企合作,积极推进订单培养,为宁夏全民健身和体育事业发展培养体育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一条学生处下设的招生就业指导科是高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负责处理高校招生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协助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的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报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安排专人负责
第十五条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必须参加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只有文化体育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体育专业录取分数线,才能填报我院体育专业。
第十六条学院认可各生源地招生部门经教育部同意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按照加分后的分数录取学生。
第十七条学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外语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填写。
第十八条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考生的身心健康必须达到《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章程》的要求。
第二十条专科学校严格按照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批次录取。
第二十一条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被相应专业录取。
第二十二条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
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提出延期入学申请。未提交申请或超过两周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除不可抗力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审核不合格者将按政策处理,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七章筹资措施
第二十五条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设立各种奖项和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学院现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二)《档案卡户》和《扶贫手册》
”学生减免学费。(三)学生享有应征入伍学费代偿。
(四)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学院设有社会助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学费:42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第二十七条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学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邮编:750021;咨询电话:0951-3068899;学院网址:http://www.nxty.edu.cn。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宁夏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宁夏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的相关养殖或种植技术,招生教育栏目还介绍了该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及经营管理,关注招生教育发展动向,注重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全面新颖、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全面给您讲解招生教育技术怎么管理的要点,是您招生教育致富的点金石。
以上文章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人立场,如需删除,请注明该网址:http://23.234.50.4:8411/article/879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