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如果有更好的建议或者想看更多关于招生教育技术大全及相关资讯,可以多多关注茶馆百科网。

2020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高校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首次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院国际代码:14416
第五条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学院(学院)
第八条学校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基本情况:学院于2012年6月正式成立。是一所专门培养体育技能应用型人才、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全日制高职院校。
学院现占地169.1亩,总建筑面积79313平方米。学院现拥有办公楼、综合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浴室,以及综合训练馆、球类馆、田径场、足球场、沙滩排球场、轮滑场等训练场所。它有79,000多本书,128台教学电脑,150个语言实验室和50个多媒体教室。
现有教职工134人,其中专任教师86人,研究生18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5.5%。
学院现设有社会体育、运动训练、体育教育三个专业。一直秉承“修身养性,尊重体质,崇尚学习,奋发向上”的校训,秉承“德育为先,学训并重,学用结合,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走内涵式发展之路。牢牢把握以德育人这一根本任务,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建设多功能、高水平的教学、培训、科研、服务一体化,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接班人,以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技能、有担当的青年一代为终极目标。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十条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高校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在此基础上增加师生和校友代表,充分发挥第三方的监督作用。录取期间将成立备案检查组和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各专业院校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大学入学考试
第十七条非平行志愿省区市: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人数不足的,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入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科学、语文成绩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考虑语文、文学、数学成绩高的考生;双语、民语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总成绩相同的,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单科成绩排序为:文史: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科: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国语。3.如果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服从调剂的,由院校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被辞退。平行志愿投档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体育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原籍省(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育专业技术考试,方可填报我院体育专业志愿。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学生在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等方面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学院规定的学业标准,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二十条民用语言考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政策安排学生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奖项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享受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凭加分录取,凭专业和考试成绩录取。
第六章入学资格及说明
第二十三条学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
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院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由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于学院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提交请假说明。未请假或超过两周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院的收费(学费与住宿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运动训练专业3100元/年;体育教育专业3100元/年;社会体育专业31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第八章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六条学院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积极投入学习与各项实践活动设立了各项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
(二)助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三等级(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分三等级(每人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
第二十七条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九章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并满足学院毕业规定相关的各项条件,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第二十九条学生毕业后学院向相关体育类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并由自治区人社厅发放报到证,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三十一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咨询电话、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三十二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xjsvtc.edu.com
联系电话:0991-2574567
传真:0991-2557491
电子邮箱:690591278@QQ.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的相关养殖或种植技术,招生教育栏目还介绍了该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及经营管理,关注招生教育发展动向,注重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全面新颖、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全面给您讲解招生教育技术怎么管理的要点,是您招生教育致富的点金石。
以上文章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人立场,如需删除,请注明该网址:http://23.234.50.4:8411/article/872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