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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普通招生录取章程 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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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教育网边肖为大家带来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招生录取章程,希望对广大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我们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普通招生录取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本科、专科层次招生。

第三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学校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国家标准代码:13776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专科。

第七条办学定位:学校秉承“创业创新、知识管理”的校训,实行“校企融合、产学互动”的办学模式,致力于培养信息技术应用型全日制本科、专科人才。

第八条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创客先锋小镇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有招生咨询委员会、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学校的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出建议,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十条学校设有招生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普通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教育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和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与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的招生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

(四)负责学校各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类问题。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新生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历年实际招生情况确定省级和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量的1%,用于调剂统考I类网上生源不平衡

第五章招生专业

第十六条本科招生专业(各省招生专业具体按各省计划专刊执行)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年

备注

一个

310203

er"width="168">

软件工程技术

四年

28000

2

310201

计算机应用工程

四年

28000

3

310205

大数据工程技术

四年

28000

4

2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四年

28000

5

310202

网络工程技术

四年

28000

6

310301

现代通信工程

四年

28000

7

310207

信息安全与管理

四年

28000

8

220301

导航工程技术

四年

28000

9

330701

电子商务

四年

28000

10

3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四年

28000

11

310208

虚拟现实技术

四年

28000

12

350103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30000

13

3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四年

30000

14

310212

区块链技术

四年

36000

25

360101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28000

第十七条专科招生专业(各省招生专业具体按照各省计划专刊公布专业执行)

序号

所在分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费标准

备注

1

软件工程学院

510203

软件技术

软件测试技术

15500

2

软件工程学院

510203

软件技术

WEB软件设计

15500

3

软件工程学院

510203

软件技术

UI设计

15500

4

软件工程学院

510203

软件技术

移动互联网开发

15500

5

软件工程学院

510203

软件技术

网络游戏开发

15500

6

智能科技学院

510210

嵌入式技术应用

15500

7

软件工程学院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19000

8

软件工程学院

510205

大数据技术

18000

9

智能科技学院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17300

10

网络工程学院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15500

11

网络工程学院

510301

现代通信技术

15500

12

网络工程学院

510301

现代通信技术

5G

20000

13

网络工程学院

5102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15500

14

网络工程学院

5102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渗透测试

18800

15

软件工程学院

510206

云计算技术应用

15500

16

软件工程学院

510206

云计算技术应用

软件开发与运维

18800

17

经济管理学院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15500

18

经济管理学院

570102

学前教育

15500

19

经济管理学院

530701

电子商务

15500

20

信息技术学院

510203

软件技术

18000

21

信息技术学院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18000

22

区块链学院

510212

区块链技术应用

18500

23

新媒体学院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15500

24

VR与艺术学院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15500

25

VR与艺术学院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15500

26

VR与艺术学院

570312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17300

27

VR与艺术学院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16800

28

VR与艺术学院

510215

动漫*技术

15500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十九条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或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艺体类录取原则:

(一)美术类专业,学校美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我校不单独设立校考,采用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依次排序。

(二)体育类专业,采用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均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省份高考加分、降分政策执行,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二十二条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级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及相关省(市、区)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校有权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鉴于教育部、各省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公布的录取政策为准。

第七章新生入学及资格复查

第二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八章入学学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第三十条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九章学费标准、奖贷学金及退学退费办法

第三十一条学费标准:各专业收费严格按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

第三十二条资助政策: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三十三条退学退费办法:如学生有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我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市、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站:www.jxedu.gov.cn。

第三十九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791-83792888(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jxuspt.com/

监督*:0791-8379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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