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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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旅游商务职业学院第一章总则, 2021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江西省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高职(专科)招生主要类别为: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体育类);参加江西省拔尖人才免试的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的学生。
第二条江西旅游商务职业学院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zsb.jxlsxy.com)是一个公开招生考试信息的网站。学校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通过招生考试信息网,并提供查询录取结果等服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被第三条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生,授予江西旅游商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结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章程是江西旅游商务职业学院公布普通高职院校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学校开展普通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第二章
学校概况学校是江西省示范性职业学院,江西省高水平职业学院,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部级示范性职业学院,江西省人民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建学院,全省首批本科人才培养院校。
(一)学校全称: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英文翻译:江西旅游*商业化学院)
(2)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2932
(三)学校注册地址:学校有一个校区,学校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1号,邮编330100。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六)隶属关系:行政单位为江西省供销合作总社。
第七条第三章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审议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确定学校的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招生考试办公室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教育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和学校招生决定勒
第九条学校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学科特色、学生状况、社会需求等因素,编制了省级和专业计划。
第十条学校2021年招生专业为:导游、旅游管理、空乘、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应用韩语、旅游日语、高铁客运服务、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现代文秘、连锁经营与管理、茶与茶文化、移动商务、采购与供应管理、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学前教育、 婴幼儿保育与管理、早教、社会体育、健身指导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财富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金融科技应用、证券实务、财税大数据应用、汽车*与实验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 机电一体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程造价、无人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环境艺术设计、动漫*技术、电子商务(中英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英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英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美合作办学)等专业。第十三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按照规定时间通过生源计划编制系统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三校生类、中英合作类等分类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我校在各省录取过程中,遵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原则,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0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在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生源不足时接受调剂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类)原则如下:
(一)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专业计划进行录取,当进档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调至征集志愿批次,若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省份。
(二)实施梯度志愿投档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执行,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其分数应不低于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若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三)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
(四)专业(类)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实际考分高的考生;投档成绩与实考分均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按投档考生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或理工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再同分,则看技术)。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二十二条考生录取专业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门的政策和学校规定进行办理。
第二十三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当年公布的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中有关条款执行。
(一)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专业志愿优先、遵循分数、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公示后确认的考生总成绩,按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如仍相同,则此类同分考生一并录取。
(二)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按照考生所参加的技能测试专业类别,实行同一专业大类调剂,比如:考生技能测试选择为旅游服务类专业测试,则只能调剂至旅游服务类专业,不可调剂至其他类专业;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且考试总分数未达到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三)被学校预录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就读意愿的,视为自行放弃录取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六章招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审核考生体检信息,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发现因身体原因不适于在录取专业就读的,调整其专业;对不适于学校所有专业的,予以劝退并不予注册学籍。
第七章报到注册
第二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收费标准为:普通高职(专科)专业5000元/年、中外合作高职(专科)专业11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4人间)、800元/年(6人间);书本费:500元/年(多退少补)。如果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对学费收取标准有调整,则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九章学生资助奖励政策
第二十九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对以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791-83771544(兼传真)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1号邮编:330100
学校网址:http://www.jxlsxy.com
招生网址:http://zsb.jxlsxy.com
招生监督*:0791-83771987(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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