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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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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役。面对高考,考生总是有很多困惑。你什么时候开始注册?高考体检对申请专业有什么影响?什么时候填志愿?怎么填志愿?等等,为了帮助考生解惑,教育网整理了北大医学部2020年招生细则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让我们来看看吧。1.一般规定1。为确保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招生章程》和《北京大学招生章程》,结合医学专业特点,制定《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工作细则》。

2.北京大学医学院本科招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北大医学部本科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机构1。北京大学医学部成立了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由医学部主要负责人、分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的主任、本科和研究生招生办、学科专家、医学部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医学部招生战略、各专业总体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2.北大医学部成立了招生监督领导小组,由医学部纪委书记、纪检监察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查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督查。

3.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是医学部负责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贯彻国家招生政策和医学部总体招生计划;

(2)拟定招生计划;

(3)根据需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选拔和培训招生工作人员;

(四)组织招生宣传咨询,修订和发放招生简章;

(五)组织实施招生和新生注册工作;

(6)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数据的核对和归档。

三。规划与录取1。在北大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医学类考生的特点,北大医学部各专业实行单独代码招生、单独投档、单独录取。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北大医学部坚持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确定分省和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北大医学部从招生计划总额中拿出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剂线上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的招生问题。

3.北大医学部只在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理科考生,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接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学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的情况

6、北京大学医学部在普通班统招,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政策加分。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加分不得超过20分。加分项目和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7.北京大学医学部体检标准为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根据指导意见,除了其中所列的不能被学校录取的疾病外,医学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以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的人。有下列情况者不适合医学专业:(1)凡矫正至4.8镜片,屈光度大于800度者;(2)一只眼失明另一只眼矫正至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3)双耳听力不足3米,或一耳听力达5米,另一耳完全聋;(4)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将组织体检复检。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按《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8、北京大学医学部强基计划招生事宜,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9.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模式改革,北京大学医学部按照分数优先(明确分数)的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

10.江苏省考生具体要求:选考科目为物理和化学,成绩要求为A和A.必修科目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有关规定。报名强基础项目考生的两个选考科目最低要求是B和B。

11.就读护理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执行转专业政策。

12.完成学业并通过考试的学生将由北京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满足学位授予条款

件的由北京大学授予学位。

  13、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学费:本科生6000元/学年,长学制学生本科阶段按本科生标准收取,进入二级学科阶段按照当年同类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750-1200元/学年。

  四、附则


  1、北京大学医学部对强基计划、国家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办法、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

  3、北京大学医学部实行“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专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4、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5、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

  6、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010-82802191,82802223传真:010-82802223监督*:010-82801235

  网址:http://www.bjmu.edu.cn

  通讯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91)

  7、本细则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北京大学医学部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8、本细则经北京大学医学部部务会讨论通过并报北京大学备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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