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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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役。面对高考,考生总是有很多困惑。你什么时候开始注册?高考体检对申请专业有什么影响?什么时候填志愿?怎么填志愿?等等,为了帮助考生解惑,Education.com整理了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考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规定,特制定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章程1。各招生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定春考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规定。
2.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全称、学校地址、层次、专业考试要求(时间、地点、科目、范围等。)、录取原则、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收费标准和咨询联系方式。
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应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核。经审核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严格按照章程招生。
4.招生学校应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报送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中招生办”),由市高中招生办汇总本校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有资格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三)普通中学、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职校)毕业生和持有本市正式户籍或居住证人员子女的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正式身份的应届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注册:
(一)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学生;
(二)高等学校中具有高等学历的学生;
(3)最近一年高考中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或者代他人考试的考生等。被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
(四)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三。注册机构1。报名由各区招生办(以下简称“区招生办”)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点(以下简称“报名点”)由区招办确定。
2.报考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管理服务、工程技术、艺术、体育中的一门作为自己的科目。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管理服务或工程技术类综合能力测试,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或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3.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11月26日至28日登录招考查询网站(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考招生系统(中职毕业生),按照网页提示,输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实后提交。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规定时间内(12月2-3日)凭网上报名序号到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支付考试费;参加英语听说考试的考生需要另行支付考试费
5.确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并进行电子照相。考生必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报名类别和个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6.根据规定,所有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组织的英语听说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确认后,进行英语听说考试的报名。
7.符合免试免走条件的考生须填报《2020年天津市春季招生免试保送生资格审批表》,经市教委相关部门审核,招生学校批准后,履行网上报名手续;并在报名确认期内提供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发。
8.各区报名确认点要组织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和报名数据的正确性。区招生办上报本区考生报名信息、考生摄像头信息、免试学生相关材料、考点分布表、考点考官名单等。按规定时间到市招生办。
四、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采用“文化基本职业技能”测评方式,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分为综合能力(管理服务)和综合能力(工程技术)。要求考生凭本人考生身份证、身份证、考试用条形码按自己的类别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方法。考试方式为闭卷和笔试。各科满分:语文150,数学150,外语150,综合能力200。考试时长:语文120分钟,数学和综合能力90分钟,外语90分钟。
60分钟。3.考试内容和要求。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工程技术类)各科目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大纲》为依据。各科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4.考试时间。2020年3月21日上午8:00—10:00语文、
10:30—12:00综合能力;下午14:00—15:30数学、16:00—17:00外语。
5.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单独组织。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测试实行全市联考,专业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6.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招生专业是否进行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决定。凡进行专业测试的招生学校须成立专业测试领导小组,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包括考试科目、时间、办法等),并在学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专业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须将测试成绩通知考生,并将考生专业测试合格名单报市高招办。
7.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时间为2020年3月22日,考生凭考生证、测试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测试。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第。测试成绩在公布文化考试成绩时一并通知考生。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英语类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或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得填报英语类专业。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招生学校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进行审查时,应严格掌握标准,全面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六、评卷
1.评卷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实行分科定点、集中评阅的办法。评卷工作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的考试成绩,由市高招办统一向考生公布。
2.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分数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复核分数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具体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填报志愿
1.填报资格。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情况,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0%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2.填报方式。“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于2020年4月14日至4月16日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网上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3.志愿设置。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
八、录取
1.录取按照本科批次、艺术体育及高职提前批次、高职普通批次顺序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按照“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的机制实施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等需进行专业测试的招生专业在录取时,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招生学校及专业的录取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布的录取规则,以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3.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以及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分数范围。在录取控制分数范围内,招生学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布的招生章程、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录取照顾政策按照我市的相关规
定执行。
4.已被春季招生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九、考生档案
1.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是学校录取新生、对新生进行复查的依据,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两种档案材料相对应部分一致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档案的组建工作,准确采集考生的基本信息。
2.考生的档案由各区招办负责组织,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其他考生档案由各区招办负责组建。考生纸介质档案材料主要有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各类市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在校学习成绩登记表及相关的政策照顾材料等。
3.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区招办或考生所在学校分别集中统一保管。录取结束后,被录取的考生凭本人录取通知书、考生证、身份证到报名单位领取纸介质档案。报名单位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后将密封的纸介质档案交给考生。在档案移交过程中,报名单位须认真审查领取档案考生资格,履行交接手续。考生领到本人档案后,须按照有关规定,保管并携带到被录取高校报到。
十、相关要求
1.春季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由报名点负责审查,区招办进行复审,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一审查考生的资格,逐项核验考生的证件。各区招办要按照网上报名工作要求,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和培训,认真履行报名工作程序,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报名工作中,若发现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春季考试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春季考试招生资格;对于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等材料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撤销其工作职务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积极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选择,不得限制考生填报,严禁更改考生志愿。
3.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身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招生学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参加春季考试招生的考生应自觉履行如下职责:
(1)自觉遵守我市春季考试招生的政策、规定;
(2)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春季考试招生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
(3)准确地提供有关本人信息(如报名信息、志愿信息等),并对信息进行自查,因本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而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
(4)依照有关规定网上缴纳考试费;
(5)对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招生录取等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6)认真对待所填报志愿,一经录取,要按时到被录取学校报到;
(7)自觉接受被录取学校的资格复查。
5.春季招生学校应履行下列职责:
(1)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将招生章程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格式报送市高招办;
(3)举行专业考试的学校要成立专业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专业考试工作,确保专业考试公平、安全、平稳、有序;
(4)履行招生章程中的各项承诺,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接受社会监督,并负责考生的咨询*及招生录取遗留问题的处理;
(5)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情况,为考生提供翔实,周密的咨询服务;
(6)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要求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7)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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