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因为乌台诗案出狱后被贬到哪里(苏轼犯了什么罪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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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台诗案牵涉到旧党领袖司马光和在位的徐。目的很明显。新党正试图消灭旧党。
所以,乌台诗案不是一般的刑事案件,而是政治案件。这个政治案件的关键突破口和所有关键点都是苏轼。
苏轼复职,旧党牵连网络;苏轼被从轻处理,新党失败。
然而,苏轼为什么逃过了这场劫难?
苏子瞻必须感谢自己生在一个好时代,赶上了一个好朝廷,遇到了一个好官员。
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朝廷,甚至不同的官员,苏轼的结果都不会仅仅是贬黄州。
什么是好时光?
能和你讲道理,让你讲道理的时代,才是好时代。
人是讲道理的。讲道理是人的底线。所以,跟你讲道理,让你讲道理,应该是正常的。为什么会成为一个好时代的象征?
人是讲道理的,“因为”的前提成立,但“所以”的结果,即“理性是常态”无法推导出来。
皇帝为什么要和大臣讲道理?一个领导为什么要和下属讲道理?为什么强者要跟弱者讲道理?“春秋无义战,强者定规则。”春秋时期的诸侯哪个讲道理?
实力可以决定一切,没必要讲道理。
就算我跟你讲道理,也要看我说的是谁的道理。我可以和你讲道理,但我应该讲我的道理,而不是你的道理。当然,这也叫理智。简单来说:我可以和你讲道理,但不会让你讲道理。最后,我不得不杀人。
那么,在乌台诗案中,新党执政的大宋朝廷和支持新党的大宋官员是如何与苏轼讲道理的呢?
01.乌台诗案的渊起:苏轼确实在诋毁新政
苏轼错了吗?一定是弄错了。
当时的宋朝官僚体系正在学习王安石的学说,实施王安石变法。但是苏轼呢?他不谈王安石主义,也不支持王安石变法。不仅如此,还有各种诋毁。
那时候没有报纸,没有畅销书,没有现代媒体。苏轼怎么会丑化新法?他天天在家骂新法,骂王安石,这种影响止于苏太太和苏先生。即使你在祭坛上讲课,也会影响到你自己的学生。
苏轼的手段是交友。
我发个朋友圈,然后就可以丑化新法,阻挠新政,危害国家?你当然不能,但苏轼可以。
论文章,苏轼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八大宗师排序的话,苏轼一定在前三。就诗歌创作而言,苏轼是北宋诗坛的领军人物。就算把苏轼拖到唐朝,也能和唐朝的群星比肩。此外还有豪放派的创始人,北宋书法四大家之一,蜀学的首席大师,甚至苏轼对道、佛都有很深的研究。
苏轼,大名鼎鼎,却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他发朋友圈颠覆新法,能在政界和学界引发轩然大波。苏轼是一个能带来节奏的意见领袖。
什么是意见领袖?“不要跟我说什么王安石主义,我觉得王安石是人渣,他不是宋朝的。”然后,转发了一百万条。这就是意见领袖。
苏轼发了什么朋友圈?
起初,新党抓到的一条“朋友圈”,并不是苏轼的一首诗,而是苏轼单独发给宋神宗的一条“短信”:
陛下知道自己的愚蠢不及时,难以跟上新的进展;看他年纪大了还闹事,要不他可以养王。
一七九年,苏轼去了湖州,然后照例给宋神宗写了一封信。然而,朗诵中的这句话却刺激了新党。
什么叫“明知很蠢,生不逢时,却很难赶上新的进步”?
过度解读就是:我苏轼无知,这叫坦诚;跟不上新时代,这叫投机;你不能玩新潮的新派对。这不是媚俗。
什么叫“观其晚年而不闹,或能养王”?
过度解读就是:我老了,不闹了,这叫不折腾;去地方养王正好,这叫能养民。
新党退出,然后开始弹劾苏轼。这不是谢圣恩的套路,而是含沙射影地骂新法。苏轼是什么反应?苏轼很辛苦,你是对的,我就是骂你,你还能怎么样?
新党很生气,后果也很严重,于是发动了乌台诗案。这篇论文没有什么可挖掘的;但苏轼的“朋友圈”,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去发掘。
02.苏轼的“朋友圈”:他是怎么诋毁新法的
在古代,交友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士与士之间的书信往来,如“致司马弓:王安石不算什么,我向他致敬”,这种书信往来必须算。
一个是写诗作词,苏轼以写诗为主,所以称之为“乌台诗案”,肯定是有数的。五台,即御史台:诗如此,即苏轼各种反诗。
苏轼,你写过哪些“反诗”?
为了罗志的指责,新党肯定会读得太多。但有些诗不必过度解读,苏轼是在骂新法。其中《湖州谢上表》最具代表性。
老人七十岁,羞于春山笋蕨香。难道是文少忘了味道?最近三月,他已经不吃盐了。
重点是这句话:“近三月,无盐。”70岁的老人已经很穷了,为什么三月不吃盐?因为北宋搞食盐专卖,老人买不起。
包着饭的棒子匆匆走了,绿钱转手空。赢孩子发音好,在市里一年半更好。
绿钱,也就是青苗法给老百姓的农业贷款。我拿到了贷款,但转眼间,我就在市里花光了。因为北宋政府不可能停止与人民做生意。所以各种高消费的娱乐项目都搞起来了,刚进城的农民都被政府的娱乐业赚了。
等等,不胜枚举。因为苏轼是真的对新法不满,鄙视新法,鄙视王安石。后来和王安石和好了,不过那是以后的事了。当时两人不和。
新党的目的是杀苏轼吗?
苏轼只是一个突破口。新党的真正目的是打击整个对新法不满的旧党,重点是旧党老大司马光。苏轼,自己写诗,自己交朋友,你只能给他定罪。你怎么能攻击旧党呢?
呢?操作起来非常简单。谁给苏轼的朋友圈点赞了,谁就是在影射朝廷,然后谁就是同党。
那怎么证明点赞呢?有书信往来就算点赞。
“子瞻兄台见:你写得《山村五绝》真好,鞭辟入里,像匕首、像投枪,您就是我大宋的鲁迅!此致敬礼”。这就必须算同党了,然后牵连入案。
实在不行,那就看苏轼给谁写信了。这个也可以算。苏轼给司马光写信了,而且还写了首诗,即《司马君实独乐园》:
先生独何事,四海望陶冶。儿童诵君实,走卒知司马。
你苏轼这是啥意思?苏轼也坦荡:我就是想说天下人都盼着司马光出来执政,因为你们新党太垃圾。司马光收到这种“反诗”,为啥不上报朝廷?看来,司马光也是同党。然后,司马光牵连入案。
关键是苏轼还跟当朝驸马王诜过从甚密。
御史台去抓苏轼的时候,苏轼已经收拾好行装、准备蹲监狱了。那是谁通知的?驸马王诜通知了苏辙、苏辙通知了苏轼。这就是大臣勾结皇亲国戚了。这种问题,在哪朝哪代都是犯忌讳的事。顺藤摸瓜,还查出苏轼收了王诜的钱,而且二人也有诗文往来。也就是说王诜也给苏轼的朋友圈点赞了。于是,王诜牵连入案。
新党的特点,就是生命不息、折腾不止。按照谁给苏轼点赞、谁就是同党的操作模式,那到底能折腾进去多少人?
39人。这就是苏轼的关系能量,绝对是旧党中的“名媛交际花”。所以,新党选择苏轼作为打击旧党的突破口,绝对是英明之举。
03.古代司法的高峰:大宋朝廷是怎么跟人讲理的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这是西方法律思想的程序正义。
程序,一个多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概念。实际上,完全可以换成一个通俗易懂的名词,即手续。要去结婚,先到民政局领证,领证是手续;打击坏人,先要走法律流程,流程就是程序。
把手续强调过分了,难免手续异化。于是,证明你是你、你爸是你爸的问题,肯定要出现。有些坏人,即便明知道它干了坏事,但手续太复杂、流程走不了,坏人也关不进监狱。
实现正义,却非要以“看得见的方式”的实现,手续太复杂、然后复杂到过度,正义还怎么追求、还怎么实现?
“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给这句话上画个重点,重点应该是什么?是感受。
程序或手续的意义,只是兼顾了客观的真实,主要是强调了主观的感受。真实世界是不可约的复杂,任凭谁也无法穷尽,而主观的感受却可以。
跟不跟你讲理、让不让你讲理,都不是在还原真实世界的复杂历程,而是实现主观感受的最大公约。正义也好、公平也罢,都是价值判断的问题。价值判断属于应然问题。实然可以求真,但从实然跳不到应然。所以,价值判断无法求真,而只能求感受。
这时候,就一定要以所谓“看得见的方式”来追求了。只有“看得见的方式”,大家才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以,手续很重要、程序很重要。对手续、对程序的尊重,完全可以衡量一个族群的文明程度。
那北宋是怎么讲理的?这个问题,看一下北宋的司法程序就清楚了。
御史台根勘所
御史台最早设立于东汉,是重要的中央司法监察机构之一。重大案件,一定要送到这里来审理。苏轼这个案子,肯定重大。因为新党一定要往大里整。汉书记载,御史台里种植柏树,树上常有乌鸦栖息,所以又称乌台。因此,苏轼一案,才称乌台诗案。
御史台首先发动御史向皇帝宋神宗告状,神宗皇帝诏曰可。于是,从弹劾变成案件,对苏轼的立案调查正式展开。
御史台派出官员前往湖州缉拿苏轼,然后送交御史台的根勘所,进行审理。根勘所,是御史台专门负责审理诏狱的机构。
宋神宗不仅下旨审理,而且还派了一名宦官跟进案件。所以,苏轼一案,就变成了诏狱,即皇帝亲自下诏督办的案件。
如果是明朝,上升到诏狱这个层面,那苏轼不被定罪弄死,也被严刑打死。但是,大宋时代是跟你讲理的,大宋政府是法治政府。所以,诏狱也要讲理,具体表现就是讲程序。
大理寺和审刑院
御史台只负责案件的审讯。即便是审讯,也不是御史台一家说了算。因为大宋官家还要派人跟进。
皇帝会从其他机构抽调人员,会同御史台搞联合审讯,这叫杂治。
案件审查清楚之后,审案的官员们要制作好口供,这叫供状。
审讯工作到供状这里为止。然后,御史台就可以结案了,这叫结勘。
皇帝还要派遣御史台以外的官员,对犯人进行当面问话,这叫录问。
犯人在录问的时候翻供了,这叫翻异。一旦出现翻异,那皇帝就必须另外派人重审。
录问环节,古已有之。最早的记述,甚至可以追溯到秦朝。如赵高审李斯案。
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
赵高为什么使其门客“诈为御史、谒者、侍中”?就是担心李斯翻异。
犯人既不申辩又不翻异了,然后就能定罪了吗?不能。因为御史台只有审讯的权力,却没有定罪的权力。
御史台完成供状环节之后,要将供状递交到大理寺定罪量刑,这叫检法。
如果把御史台类比为现在的最高检察院,那么大理寺是现在的最高法院。定罪量刑是法院的事情。但是,到了”最高法院“,这个程序还没走完。
检法之后,要出判词,相当于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这个判词,还要上报给刑部或审刑院复核。刑部或审刑院复核完毕之后,再将复核后的判决意见上报给皇帝,即宋神宗,由皇帝做最终裁决。
这个审刑院,是个什么机构?明朝皇帝不信任刑部了,搞了一个锦衣卫;信不过锦衣卫了,搞了一个东厂。宋朝皇帝呢?赵家官人信不过刑部和大理寺,就搞了一个审刑院,又称“宫中审刑院”。你听这个名字,就知道审刑院是谁设立的了。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大理寺所断案件,因为皇帝要看着大理寺,担心被大理寺的人给忽悠了。
但是,什么土壤就能长出什么庄稼。明朝的专制土壤,只能孕育出特务机构。大宋的法制土壤,却能孕育出法制机构。审刑院的设置初衷是加强皇权,实际运作却成了司法监督的一个环节。所以,1080年也就跟刑部合并了,皇帝设立的机构却不给皇帝办事,那还有啥意义?
从这一套复杂手续或程序中,我们就能发现:大宋官家和大宋朝廷是准备跟人讲理的,这绝对是古代司法的一个高峰。
04.大宋官家很生气:法外施法也要让人讲理
大宋御史台把案件审查清楚了,皇帝也派人录问了,苏轼倒也干脆,从不从宽都坦白了:事就是我干的,“别无翻异”。
但是,苏轼之所以“别无翻异”,是因为新党下了功夫,能查的全给查了,苏轼想翻供都没得翻。
新党这帮家伙不止要干苏轼,还要干司马光和整个旧党集团。所以,乌台诗案一定要办成铁案。而最关键的问题,还是苏轼。苏轼确实对新法不满,确实没有管住嘴,确实要做时代的匕首和投枪了。
大理寺根据苏轼的供状,总结出了三条罪名:
一是苏轼收了驸马王诜的钱,而且这个钱收得不清不楚;
二是受审期间不肯老实交代问题,所以苏轼“别无翻异”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三是诋毁新法、诽谤朝廷,这一条是新党的主要关切,但要的不是诽谤朝廷而是诽谤皇帝。
所以说,新党把持了御史台,却肯定没能把持大理寺。
针对这三条罪状,大理寺给出了量刑:有的要杖八十、有的要杖一百、有的要徒一年、有的要徒二年。最后,大理寺会怎么数罪并罚呢?
首先,宋朝不搞累加,简单说就是数罪从重,一个罪杖八十、另一个罪杖一百,最后量刑不会是一百八十,而是一百。
其次,杖刑和徒刑都可以用钱抵罪,当时主要是向朝廷交铜,铜是当时的主要硬通货,是可以拿来铸钱的。
第三,如果是官员,犯罪的官员还可以拿自己的官职来抵罪,即官当制度。
这套量刑算法,可以说充分确保了士大夫的利益。所以,最后算下来,苏轼要承担的罪责,只是徒二年。《资治通鉴续长编》给出的记载,是“当徒二年,会赦当原”。
如果是新党看到这份判决,想也不想,他们肯定认为大理寺收了苏轼的钱。因为这是在过分偏袒苏轼。
甚至都可以说,大理寺这帮家伙连一天牢饭都不想让苏轼吃。因为宋仁宗的皇后恰在这个时候去世了,大宋一定会大赦天下。
苏轼是在元丰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圣裁处刑的,而曹太后是在元丰二年十月二十日薨逝的。这中间差了两个多月,大理寺给了一个“会赦当原”的判词,到底想说啥?
所以,新党肯定不能干。
这帮家伙费尽心机、折腾了一百多天,然后却是这么个结果,谁也不能忍。于是,御史台上书反驳,认为大理寺定罪不当,苏轼必须按十恶大罪中的第六项“大不敬(恭)”来定罪。
“注云指斥乘舆情理切害者”、“注云对捍制使而无人臣之礼者”,苏轼的言行,怎么靠也能靠上这个大不敬。
御史台瞎咋呼,却没用。因为定罪量刑,不归它管。这时候,审刑院也出手了,它支持大理寺的判决。
到了这一步,就要区分一下谁跟谁是一伙儿了。
御史台肯定被新党控制了,大理寺肯定没被新党控制。那审刑院呢?审刑院的全称是“宫中审刑院”,所以它怎么也要跟皇帝是一伙儿。皇帝宋神宗是啥意见?诋毁新法就相当于诋毁皇帝,必须要严办。但是,审刑院干了一件什么事?它刚正不阿了,站队大理寺了。
乌台诗案持续了一百多天,于是各方势力该出手的全都出手了。
在这期间,当朝宰相、朝堂老臣以及旧党翘楚,纷纷上书营救苏轼。同时,新党内部也分裂了。罢相在家的新党大佬王安石,也上书了,认为“圣朝不宜诛名士”。甚至,曹皇后也在临死之前劝谏了宋神宗:
昔仁宗策贤良归,喜甚,曰:吾今又为吾子孙得太平宰相两人,盖轼、辙也,而杀之可乎?
你老爹宋仁宗可是要把苏轼、苏辙兄弟当成宰相来培养的。但是,你这个皇帝却要杀了苏轼,你对得起你老爹吗?
于是,乌台诗案,死活也没法按照新党设计的脚本来编排了。
新党的脚本是什么?针对苏轼发动一场文字狱,然后借机把旧党一网打尽。但是,新党中的有识之士却看出了这里面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文字狱这个口子不能开。一旦开了,将来大家肯定全搞文字狱,文字狱成了政治斗争的手段。这个结果,任谁也承受不了,大宋的政风一定败坏。
那么,神宗皇帝呢?
神宗皇帝很生气。王安石虽然罢相、王安石主义可以不讲,但王安石的新法路线必须坚持。这不是王安石的主张,而是朕的主张、朕的旨意、朕的路线。你苏轼诋毁新法,就是在诋毁朕这个皇帝。
然而,大宋朝廷却要让苏轼讲理,大宋官家也只能让苏轼讲理。但是,皇帝肯定气不过,于是法外施法了。但法外施法也不能过分。最后的结果是:
苏轼依断,特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充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
“当徒二年,会赦当原”,这是大理寺的意见,朕同意了。但是,我要“特责”,即法外施法,因为朕很生气、朕要任性,于是苏轼“充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
“检校”是临时委派的意思,随时都能给你免掉,即便是副处长,但也是个临时的。
“水部员外郎”是官,在官职差遣的设计中,这相当于待遇级别,用现代表述就是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黄州团练副使”,这是差遣,是实职,相当于黄州地方武装部副部长,却是散官、没实权,一般用来安置贬官。
关键是这个“本州安置”,相当于发配。你苏轼就在黄州那个鬼地方呆着,我这个皇帝再也不想见到你了,黄州地方官也要把苏轼这个家伙看好了,该敲打就得敲打。
这就是大宋官家的法外施法的“特责”。
如果是朱元璋这种皇帝,苏轼回事啥待遇?只需要老朱一个眼色,苏轼别说可能在发配黄州的路上被干掉,甚至连牢门都出不来。
最后总结
乌台诗案是新党对旧党发动的一起政治案件,目的是要把不满新法的旧党一网打尽。
而旧党的”交际名媛“苏轼,恰是新党打击旧党的突破口。
如果乌台诗案能够按照新党的设计脚本来推演,那么此案就是一个宋朝版的李林甫大清洗。
但,大宋是一个跟你讲理的时代。
大宋司法机构的复杂运作,堪称古代司法的一个高峰,复杂的程序甚至已经超过了现代国家。
苏轼,生在了一个跟你讲理的时代。
执政的新党肯定不满意,他们有他们的道理可讲;大宋官家宋神宗自然也不满意,他也要讲他这个皇帝的道理。
但,大宋是一个让你讲理的时代。
可能这个“你”,仅是官员士大夫。但是,起码能够让朝堂权力无法肆意任性、让皇帝意志不能肆意妄为。
正是因为让苏轼讲理,所以苏轼才能逃过乌台诗案这个劫难。而旧党一众翘楚们,也才免于被权力清洗。
旧党顽固存在,王安石的新法、宋神宗的路线,就不能高效率推进。旧党难道不是历史的阻碍吗?
程序正义或许比正义的效率更重要。在程序正义的限制下,大宋的政风才不会急转直下,大宋官场才不会演变为李林甫之后的大唐官场。
历史上的发展,有两种:
一种是高效率的急速推进,开了挂、踩了油门,这是一种政治能动,比如王安石变法。
一种是低成本的因循保守,降了档、踩了刹车,这是一种政治谦抑,比如司马光的旧党意见。
到底哪一种更好?因时而异。
初出茅庐,往往是政治能动的,自命大才而要经天纬地;人到中年,往往是政治谦抑的,懂得了才华智慧的局限和真实世界的复杂。
也许这样的态度是可取的:有一个方向,即便方向对了,也要慢一点儿、稳一点儿,反正时间有的是;如果方向错了,那么慢一点儿、稳一点儿,也就给调整留出了时间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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