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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一海鲜馆3只蟹880元宰客?店家明码标价 春节进价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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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一名女子在网上爆料,称自己在广东汕尾市金鼎湾一家海鲜餐厅吃饭时花了1892元,质疑自己被“敲竹杠”。该女子陈述,点的六个菜中,单个三只螃蟹的价格需要880元。

1月28日下午,潇湘晨报晨报求助(举报微信:xxcbbaoliao)联系到海鲜酒楼老板陈先生。其告诉记者,餐厅所有菜品都明码标价,春节期间仍存在价格贵的现象,确实存在菜品涨价的情况。目前餐厅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接待客人的经理被开除,不再参与餐厅的日常管理。

汕尾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还在查这件事。如果商家违法,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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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道菜花费近1900元引热议

涉事海鲜酒家是位于广东省汕尾市的粤海湾海鲜酒家。该餐厅位于汕尾市著名景点金顶湾海滩附近。这位女士在参观汕尾时,顺便去了粤海湾海鲜餐厅吃晚饭。

根据该女子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视频,大年初四,她在汕尾市金鼎湾附近吃饭。在悦海湾海鲜馆点的6个菜里,黄斑鱼的价格是237元,清蒸扇贝粉是483元,螃蟹的价格是880元,加起来是18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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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表示,过年期间菜价上涨是“正常现象”,尤其是海鲜。有网友表示,过年期间奶油满满的奶油蟹收购价在每斤279元左右,人工成本确实比较贵。但是,女方说:“如果这是正常现象,那谁还敢在假期出去玩?”

不过评论区也有不少网友表示支持该女子。有网友认为六门课将近1900元有点贵。即使在市区,也只需要1000元左右,2000元的价格就可以吃一桌。

同时,该女子还在早前的视频中称,自己原本在大众点评上购买了1288元的套餐,随后被告知不能使用自己点的菜。但她没想到的是,只点了6道菜就这么贵。女子怀疑自己遇到了“宰客”的行为。不仅如此,这位女士还说,她点海鲜的时候,明明只说要一斤。谁知她吃了一斤多,和餐厅负责人商量后才算一斤。

1月28日下午,该女子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家曾私下找她谈话,想让她删除视频,但她没有理会。但记者注意到,该女子发布的两段视频中,有一段已被删除。

餐馆表示春节进价贵,市监部门介入调查

1月28日下午,陈一帮记者拨通了月海湾海鲜酒家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女子在网上发布的视频并不完全真实,有夸张成分,螃蟹的价格也没有那么贵。“我们的海鲜是新鲜捕捞和烹饪的。点餐的时候她没说只要一斤。上菜的时候我们也给她看了,更何况顾客点菜的时候也没有质疑。”工作人员说。

随后,潇湘记者致电餐厅老板陈先生。陈先生告诉记者,涉事人员是他委托管理餐厅的经理。目前,他已被解雇,不参与餐厅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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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餐厅明码标价,但经理在与顾客沟通上有问题,态度生硬直接,所以后面会有冲突。”陈先生说。

对于网上女子发布的视频,陈先生告诉记者,有关女子可能对汕尾海鲜的行情不太了解,过年期间进价很贵,再加上需要支付员工3倍的工资,所以菜价也会有一定程度的上涨。“部门查下来了,我们都是讲道理的,明码标价。”陈先生说,在淡季,因为吃饭的人少,渔民们会

至于女方提到的网购优惠套餐不能用的情况,陈先生表示不存在。“可能是因为那个套餐有几个菜,经理和顾客沟通有问题,导致顾客误会不能用那个套餐。但当时我在外面跑业务不在店里,没办法及时解释协调。”陈先生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和客户协商,配合部门的调查。

1月28日下午,陈一帮记者从汕尾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他们已经去餐厅查看网友反映的问题,但具体情况还没出来。“如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也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工作人员说。

潇湘晨报记者徐征

延伸阅读:

北海同事训斥‘1500块四个菜’太贵,马蹄螺才几块钱一斤。

(原标题:北海同事为虚增价格斥责“4菜1500元”:马蹄螺是低价海鲜,才几元一斤)

“游客北海四菜花1500元”持续发酵。1月28日,北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称涉事店铺明码标价,计量合格,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价格合理。还证实该店存在支付出租车司机回扣招揽顾客、不与消费者沟通匆忙下单等问题。目前监管部门要求该店道歉、退款、停业整顿。

极受欢迎记者多方了解到,在几个APP平台上,华侨港海鲜加工城从两年前就开始被网友诟病价格过高,食物难吃。28日上午,北海当地多名餐饮同行发声,称该店影响了当地声誉,诚信经营的商家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官方通报(图片来源:北海市场监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涉事店面被平台标注“奢侈消费”

根据时间

间视频1月26日报道,24日,有游客爆料到广西北海银滩游玩后,被一出租车司机带去饭店用餐被宰。游客称,商家上了油螺辣炒、龙顶清蒸、马蹄、贵妃辣炒4个菜,共计花费1500元,晚上回民宿才知道被宰,心里很难受。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在某团购平台,食客关于侨民海港海鲜加工城的评价,几乎清一色是差评,其中不乏“黑店”等标签。食客抱怨最多的是价格高,不少食客称因赶时间被出租车司机骗到该店,进店后老板各种忽悠,结账时发现价格特别高。


被平台标注“奢侈消费”(图片来源网络)

在两个地图APP平台,这家海鲜店显示的人均消费分别为494元/人、542元/人,其中一个平台上,该店被标注了“奢侈消费”的标签。


网友讲述消费遭遇(图片来源网络)

有网友称,自己在去年年底到北海旅游,当时包了辆车,在北海逛了一上午,询问司机哪里有好吃实惠的海鲜。司机很面善,看着也很和气,说有家店他入股了,味道也还不错,平价消费,于是将其带到了这家海鲜店。

这位网友在店里点了生蚝、鲍鱼、油螺、面包蟹,还有虾。其中鲍鱼个头很小,油螺一盘400元,面包蟹500多元,而且味道很难吃。

还有网友评论称,在这家店点了一只面包蟹和一只海螺,花费1000多元,而且蟹肉吃起来是散的,还有苦味,明显是死蟹。

网友“waterr”称,进店前跟顾客说鲍鱼3元,生蚝2元。进店后,介绍一大堆贵的,“如果你不点贵的,去问便宜的就不搭理你,再问就说‘不点就走’。”


网友评论(图片来源网络)

北海餐饮同行斥责店面“价格虚高”

北海市侨港镇一家知名海鲜餐馆负责人刘先生(化姓)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他对此事十分关注,这件事对当地餐饮行业和北海市的形象产生了不良影响,对于涉事餐馆的行为,他感到十分气愤。他认为,消费所点的四个菜品中,除了龙顶(龙趸)的价格和鲜活度没有问题外,其他的菜品可能都存在调包、价格虚高、以次充好的情况。马蹄螺在当地属于低价海鲜,价格一般在每斤几元钱,肉质差,壳重,当地人一般不吃这种螺,餐馆也不会向顾客推荐这种螺,“上述四个菜品在重量上可能也存在斤两不足的情况。”

侨港镇另外一家海鲜餐馆负责人黄先生介绍,此事发生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向全体餐饮行业经营者发出了提醒,要求餐饮企业诚信合规经营。

他认为,从涉事海鲜店的标价来看,油螺和龙趸标识的价格是正常行业水平,如果没有调包少称的话,收费属于正常情况。但马蹄螺和贵妃螺的价格偏高。

黄先生表示,海鲜市场的水很深,尤其是各种海螺,个别不良餐饮商家往往利用消费者对海鲜的不了解,除了在价格和斤两方面外,往往利用以次充好的伎俩坑骗消费者,影响当地餐饮行业的声誉。他们作为诚信经营的商户,对此情况深感愤怒。

北海市侨港镇一家餐馆老板汪女士介绍,马蹄螺很难吃,他们餐馆不卖这种螺,涉事餐馆高价售卖这种螺属于宰客行为。

28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北海市银海区侨民海港海鲜加工城(侨港渔村美食),电话均无人接听。


网友消费截图(图片来源网络)

律师称店家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根据1月28日北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关注到该事件后,高度重视,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据调查,该店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证件名称为“北海市银海区侨民海港海鲜加工城”,该店所用电子秤经检定合格。

店面海鲜池内的海鲜产品全部明码标价。经与北海市内多家同档次餐厅进行价格比对,该店定价基本符合春节期间海鲜餐饮消费价格;顾客消费的四类海鲜产品经加工、烹饪后的价格在合理区间。

调查发现,该店家存在支付出租车司机回扣招揽客人、未与消费者充分沟通即匆忙配菜下单、部分海鲜经烹饪后份量略少等问题。

北海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已责令该店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立案处罚。店家表示将向消费者致歉并退款。对涉事出租车司机,相关部门已责令出租车公司对其进行约谈、罚款和限期停运的处罚。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涉事餐馆在面对高额消费时,未充分沟通即快速配菜,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选择权。部分菜品份量与称重不符,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另外,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行为。

涉事餐馆给出租车司机回扣招揽顾客,涉嫌不公平竞争,同时将成本转嫁在消费者身上,进一步造成了不公平交易、损害消费者权益情况。

袁三慧称,以上违法行为,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和《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处以责令改正,停业整顿、罚款等行政处罚。

《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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