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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信息我都有”!女子收到自己住酒店隐私照 遭陌生男子勒索10万 警方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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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视台《维权帮小林》采访了当事人王女士。

红星新闻记者蔡晓仪景岚实习生刘忠梅

编辑:唐欢编辑:蒋鹏

12月14日,据媒体报道,湖南娄底市娄星区王女士独自入住海伯尔尹喜酒店时,被隐藏的摄像头偷拍,后被一陌生男子索要10万元。事发后,当事人就房间里为什么会有摄像头,个人信息是否可能从酒店泄露等问题与酒店进行了多次交涉。未果后,双方前往派出所报警。

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的亲戚随后打通了发送照片的陌生号码。此号码的当前用户口音与之前不同。对方说手机上个月坏了,送去维修。她不知道这件事,说已经报警了。王女士已向警方举报该线索,等待进一步调查。

律师认为,涉案酒店作为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陌生男子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

事发:

入住酒店被偷拍后遭陌生男子索要10万

对方称“你的信息我都有”

11月17日,客户王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用外国手机号码打来的电话,询问她是否入住过海伯尔酒店。同时,王女士收到男子两张照片,被索要10万元。男人发短信说:“如果你觉得无所谓,那我很抱歉。把你酒店的不雅照发给你的单位和周围的朋友。我可以得到你的信息,当然也会清楚地了解你的亲友。”在湖南电视台“维权帮小林”的视频报道中,王女士展示的《全面回忆》显示,该男子名叫

事发当天,王女士收到一条王女士提供的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报道截图

在多次接到这个陌生电话后,王女士试图将对方下线,但被该男子拒绝。对方表示无法进行现金交易。在王女士向湖南电视台展示的《维权帮小林》总回忆中,该男子直言,“因为我们做的事情是‘乘人之危’,所以不能见你。我知道犯法,既然我能做到,我就不怕。”

王女士立即向警方求助,得知根据现有线索很难侦破此案。她可以与相关酒店协商,找到更好的处理方式。

后来,王女士多次与酒店协商,均未果。11月23日,她到派出所正式报警。

“你的信息我都有,在哪里上班我也知道”

疑团:

酒店称没有排查到摄像头

事发当天,王女士称自己下班后去了酒店,拿出拍下的照片问工作人员是不是在自己酒店房间拍的,得到了肯定的回答。至于被拍的角度,答案是应该是酒店的空调出风口。

但在12月14日的媒体报道中,酒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酒店查了王女士入住过的所有房间信息,没有一间看起来像照片上的。

对此,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警方已向酒店确认,拍摄照片中的房间确实是酒店房间。“派出所录口供的时候,酒店承认了,有口供。”王女士说。

王女士介绍,她的工作单位离赫柏尹喜酒店比较近,所以她经常在应酬完之后一个人住在酒店,并且有酒店的会员卡,所以记不清是什么时候被偷拍的。

那么,是谁安装了隐藏摄像头?王女士回忆,她告诉酒店工作人员,事发当天有人偷偷拍了她,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不能自己安装摄像头。后来向酒店要求调取开房时间前后入住相关房间的监控也被拒绝。“他们(酒店工作人员)说酒店监控录像存了很多,没有备份,所以查不到。”

据此前媒体报道,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报道截图

为此,当事人称个人信息遭大量泄露.

让王女士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的个人信息为何被泄露得如此彻底。“为什么看起来我不仅知道我住过这个房间,还知道我的名字,甚至我的汽车的品牌和车牌,以及我的电话号码?”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留在车上的电话号码和在酒店登记的号码不一样,在酒店登记的名字和平时生活中身边朋友叫的名字也不一样,但是一个陌生男子打来的号码和酒店登记的信息一致。王女士质疑,“我身边肯定有人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和车信息,但我怎么可能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入住酒店的?”

对此,红星新闻记者致电赫伯尹喜酒店求证,工作人员回应,“我们肯定不能透露客人的个人信息,这是最基本的。”至于其他的事情,“我们会把这个事情交给公安机关,请和公安机关沟通。”工作人员说。

酒店工作人员称自行排查了所有房间,都没有看到有摄像头之类的

警方也去酒店进行过排查,也说没有摄像头了。

红星新闻记者向娄底市大科派出所求证,工作人员称事情正在调查中,还没有结果,关于案件的其他信息则不方便透露。

事发第二天,王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但因为害怕,挂断后就黑了。然后别人又拨了。

打该号码,已无人接听。截至12月14日,王女士没有再接到该男子的电话。

之后,王女士的亲属多次尝试并发短信告知事情严重性后终于拨通了电话。湖南电视台“维权记者帮小霖”的视频报道中王女士提供的通话录音显示,该手机号使用者称,自己手机上个月坏了,送去维修,并不知晓此事,目前已在当地报警。但截至12月17日,当地警方尚未向王女士取证。

王女士指出,最近接电话的人不是一开始打来电话的人,“因为之前打电话的人口音明显偏向于本地讲普通话的口音,但是接电话的人口音偏北方。”

再次拨通发来照片的号码后,王女士第一时间将这个事情报告给了警方,并重新在派出所补录口供。

酒店的处理方式也令王女士觉得“崩溃”。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酒店方之前跟自己接洽这个事情的人,以及酒店对外服务的公共微信均删掉了王女士的微信。“后续会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希望这个事情最后能给自己一个交代,最起码要酒店公开给我道歉。”

▍律师看法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陌生男子涉嫌敲诈勒索罪

在此案中,酒店方应承担何种责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酒店作为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酒店是否对外来人员尽到了审查义务,如有外来人员进入酒店实施不法行为,那么酒店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付建介绍,由于酒店没有完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顾客居住的房间被他人非法安装摄像头,从而使顾客的隐私被泄露,并被不法分子利用,“因此酒店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应当对该女子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向王女士发偷拍照片并索要钱财的陌生男子,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如果陌生男子只是简单地在酒店偷拍该女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陌生男子的行为侵犯了该女子的隐私权。

“如果陌生男子并非简单地在酒店偷拍该女子,而是利用偷拍的该女子隐私照作为犯罪工具,敲诈勒索该女子的钱财,数额较大的,陌生男子的行为则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可追究陌生男子的刑事责任。”赵良善强调。

目前,据媒体报道,由于酒店偷拍行为隐蔽性强,且很可能已形成了产业链,入住酒店被隐藏的摄像头偷拍成为很多人的担忧。对此,赵良善建议,如房客入住酒店遭遇偷拍,有权与酒店交涉,以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要求酒店给予赔偿。同时,房客应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立案调查,依法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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