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山东省高职院校自主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高考志愿招生和补充招生
如果有更好的建议或者想看更多关于招生教育技术大全及相关资讯,可以多多关注茶馆百科网。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2〕28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高职高专单独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及高考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志愿填报
参加2023年高职院校(专科)单独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已完成山东省2023年高考招生工作)请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每天9333.6万-1833.6万)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点击进入)进行高校和专业报名。其中,参加高职院校(专科)单独考试的考生(非退役军人考生)须按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择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拟变更春季高考专业类别的考生,须于2月4日前向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再修改。
考生应认真阅读招生机构公布的招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按招生机构公布的时间缴纳考试费,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二、高考补报名
(一)未完成高考报名的考生,请于2月2日至2月3日(每天93,336,000-17,336,00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退役士兵证(退役士兵携带)等材料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完成信息填报、审核、缴费。初步报名时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尚未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2月2日至2月3日(每天9333.6万-1733.6万)到其报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缴费。
(二)报名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具体要求按《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105号)执行。
(3)考生如有其他疑问,可具体咨询其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2023年2月1日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关于2023年山东省高职院校自主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高考志愿招生和补充招生的相关养殖或种植技术,招生教育栏目还介绍了该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及经营管理,关注招生教育发展动向,注重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全面新颖、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全面给您讲解招生教育技术怎么管理的要点,是您招生教育致富的点金石。
以上文章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人立场,如需删除,请注明该网址:http://23.234.50.4:8411/article/342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