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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341条法条原文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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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41条的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所称取得,包括以营利或者自用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运输、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运输工具的行为。“销售”包括销售和加工利用牟利的行为。第七条以爆炸、投毒、架设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捕杀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猎捕罪,并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并处罚金;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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