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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宠物展时间表

简介:关于2021年上海宠物展时间表的相关疑问,相信很多朋友对此并不是非常清楚,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知识要点,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讲解内容,希望下面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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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很多人还不知道2021年上海宠物展的时间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该内容的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1.2021上海宠物展

根据深圳疫情防控需要,亚洲宠物展官方于8月30日晚11时51分紧急通知,取消原定于8月31日至9月3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第24届亚洲宠物展。

亚洲宠物展是亚洲最大的宠物行业的旗舰展会。这个展览首次在上海以外的城市举行。参展企业超过1895家,宠物平台超过10000家。

2022深圳亚洲宠物展延期,具体开幕时间由深圳市疾控中心通知。

2.2021年上海宠物展时间表

第一条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犬类的饲养、经营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养犬管理应当遵循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公众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公安、兽医、城管执法、工商行政管理、住房保障、房管、卫生等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协调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市公安部门是本市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公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养犬管理和相关处罚工作。市公安部门设立的犬只收容所负责犬只的接待、认领和收养。

3.2021年上海宠物展时间

展览时间:2021年8月18日-8月22日。

地点:上海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作为亚太地区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宠物行业旗舰展会,亚洲宠物展历经22年的积淀沉淀,不断创新突破,已成为集品牌展示、行业整合、跨区域贸易于一体的亚太宠物综合贸易首选平台。每年8月,全球高端宠物品牌、创新产品和技术、宠物行业领袖齐聚上海,共襄盛举。亚洲宠物展是一年一度不容错过的盛事!

4.2020上海宠物展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2月23日经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5月15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实施《条例》,加强本市犬类治安管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治安总队

1、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公安分(县)局治安科(大)队开展养犬治安管理工作。

2、建立全市犬只收容所,负责全市犬只的收容、认领和收养。

3、负责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日常运行、维护及数据交换。

4、负责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导盲犬《养犬登记证》的申请和年检工作。

5、在全市开展养犬治安管理宣传工作。

6、其他与养犬治安管理有关的工作。

(二)公安分(大)队(县)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区(县)犬只治安管理工作。

2、在辖区内开展养犬治安管理宣传工作。

3.对非法养犬行为的处罚。

4、负责辖区内的扰犬、伤犬、流浪犬和走失犬。

5、指导当地公安派出所做好养犬管理费的征收工作。

6、负责犬只的检验工作。

7.受理并处置辖区公民举报的违法养犬行为信息。

8、其他与养犬治安管理有关的工作。

(3)当地警察局

1、负责具体实施养犬登记、年检、违法养犬行为处罚,以及《养犬登记证》的申请、养犬许可证的发放。

2、在辖区内开展养犬治安管理宣传工作。

3.对非法养犬行为的处罚。

4、负责辖区内的扰犬、伤犬、流浪犬和走失犬。

5、负责养犬管理信息的录入、注销和变更。

6.受理并处置辖区公民举报的违法养犬行为信息。

7、其他与养犬治安管理有关的工作。

二、养犬登记和年检

(一)养犬登记申请条件

申请养犬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因工作需要申请养犬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犬笼、犬舍和围栏等圈养设施;

2、有专门人员照看狗狗;

3、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单位位置在办公楼和居民区外。

(二)养犬登记申请材料

1、个人养犬,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境外人员须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

(2)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

(3)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2.单位养犬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地址和方位图;

(2)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四)负责养犬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单位养犬场所证明及平面图;

(6)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三)养犬登记手续

需要办理养犬登记证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上海市养犬登记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受理民警应当当场审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有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公安派出所应当自收到养犬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养犬登记证》和养犬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申请养犬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在提交申请材料后缴纳年度养犬管理费。当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收费凭证,并为凭证出具收据。

(四)变更、注销和更换。

1.改变。养犬个人或者单位仅因饲养人或者饲养地址变更需要变更养犬登记证信息的,属于辖区内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如果是跨地区(县)变更的,应当向实际饲养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变更期间,养犬登记证在有效期内不重复缴纳养犬管理费。

2.取消。养犬个人或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持《养犬登记证》到原办证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一)犬只死亡的,养犬人应当在15日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犬只失踪的,犬主应当先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登记,自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二)放弃养犬的,应当自送交他人饲养或者送交犬只收容所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

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且犬只免疫有效期已过,养犬个人或者单位未将犬只送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的,由原办证派出所注销犬只登记证。

3.重新颁发证书。《养犬登记证》、养犬许可证损坏或者遗失,养犬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发,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五)年度验证

本市《养犬登记证》实行年检制度。养犬个人或者单位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前三十日内,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办理年检。年检时必须提供犬只有效免疫证明,并缴纳年度犬只管理费。逾期不进行年度检验的,依照《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饲养导盲犬的登记和年检由市局治安总队负责。

(6)证书制作

《养犬登记证》和养犬许可证由市局治安总队统一委托,各公安分局(县)按需领取(所需费用由公安分局列入年度预算)。

三、犬只的收容、认领和收养

在本市黄浦、卢湾、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宝山、闵行、浦东(南汇除外)收容的犬只,自收容之日起24小时内送至上海市犬类收容所,其他区(县)协调区(县)畜牧兽医部门指定有资质的犬类养殖场作为犬类收容所。

(1)庇护所。犬类收容所依法接纳群众或者当地公安派出所送来的犬只的,应当出具接纳犬只清单,交付犬只个人或者单位,并按照《条例》的规定认领和收养。

被收容的犬只自被收容之日起30日内未被收养的,视为无主犬,由犬类收容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

(2)索赔。依法登记的走失犬只,犬只收容所应当自犬只被收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犬只主人认领。养犬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持个人身份证明和养犬登记证到指定犬只收容所认领,经核实后领取,并支付犬只在收容所期间发生的费用。费用按天计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认领的,视为遗弃犬只,按照《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养犬登记证》。养犬人五年内不得办理养犬登记证。

(3)收养。流浪犬、养犬人送养的犬、养犬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收留的犬或者逾期无人认领的犬,经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检疫合格,符合《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个人或者单位可以收养。

被确认收养的犬只未接受狂犬病免疫的,应当按照《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接受狂犬病免疫并植入电子标识。需要养犬的个人或者单位,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到养犬场所办理收养手续,并到实际养犬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缴纳年度养犬管理费。

四、养犬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

(一)“养犬管理费”的收缴、保管等事宜,由公安分(县)局后勤部门按照区(县)财政部门的规定要求办理。

(二)绝育犬管理费减半的,需由养犬个人或单位申请并出具经市兽医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动物诊疗许可资质的宠物诊所(或宠物医院)出具的相关绝育证明。

(三)“养犬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由公安分(县)局保卫处于每年11月底前报市物流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五、对养犬违法行为的处罚

(一)公安派出所依法对辖区内违反养犬管理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跨区(县)非法养犬的案件,可报市局治安总队协商解决。

(二)公安部门在日常治安检查中发现违反《条例》规定的养犬行为时,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容犬只。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照规定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应当当场处罚。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填写罚款收据,并交付被处罚的养犬人或者单位;不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四)条例规定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含五百元)的罚款,经当地公安派出所批准,可以作出;罚款500元以上(不含500元),吊销养犬登记证的处罚,收留犬只需报公安局(县)批准。

(五)公安部门责令未办理养犬登记和年检的养犬个人或者单位在七日内改正,并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见附件二,一式三份)告知养犬个人或者单位。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相应罚款,并责令其在三日内改正。逾期仍拒不改正的,将犬只收容。

(六)公安部门决定养犬的,应当制作《养犬决定书》(见附件三,共两份)和《养犬清单》(见附件四),送达养犬人或者单位。

(七)养犬的个人或者单位作出吊销养犬登记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二)》,告知个人或者单位犬只享有申请听证程序的权利。养犬个人或者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听证的,应当作出处罚决定,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养犬个人或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听证的,应当听证、看案并作出处理决定。

(八)伪造、涂改、涂改、转让、买卖与养犬和从事犬类经营活动有关的证件、证明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养犬的个人或者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依法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负责养犬管理的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依法履行职责或推诿扯皮的;

2、不按规定或故意拖延注册的;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接到群众举报后不依法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不及物动词一些需要澄清的问题

(一)《条例》规定的“城市化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划分和界定,由公安分局(县)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实际管辖范围划定后,报市局治安总队备案。划分结果向公众公布。

(二)对于《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城市化地区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书中的“户”以“房”为标识,即“一套房限养一只狗”。农村地区不受此规定的数量限制。

(三)《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大型犬”,是指体高超过35厘米(含35厘米)的犬只。

(四)公安分(县)局治安(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条例》明确规定的公安机关职责,及时处理非法养犬的举报。在门口处理养犬违法行为时,当地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应当向养犬人出示《工作证》。养犬人不配合的,当地公安机关可以咨询居(村)委会、小区物业协助处理。对拒不配合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开具《检查证》,上门处理。对拒绝、阻碍执法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发现养犬个人或者单位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取得养犬登记证的,经核实,由原公安派出所撤销养犬登记,注销养犬登记证,收回养犬许可证。并责令养犬个人或者单位限期将犬只送交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其他个人或者单位或者送交犬只收容所。

(六)市局治安总队定期向公安分局(县)反馈养犬信息,属地派出所及时通知养犬个人或单位居住的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向本辖区养犬人宣传文明规范养犬,指导、督促本辖区养犬人规范养犬。要对养犬违法行为进行宣传教育,配合公安机关上门执法。

(七)本市鼓励养犬相关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开展宣传教育,协助相关管理部门开展犬只接收、收养等养犬管理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

(八)实施本意见所需的《上海市养犬登记审批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养犬用)、《收容犬只决定书》和《收容犬只清单》,由市公安局统一印制。

询问笔录、行政处罚通知书(二)、当场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等其他法律文书。执行本实施意见所需的相关公安行政法律文书,适用市局。

(九)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治安管理窗口提供养犬登记申请菜单,并公布辖区内养犬治安管理热线。

(十)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本市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实现犬只狂犬疫苗接种和犬只登记、年检在同一场所进行”的规定,公安分(县)局可以协调本区(县)兽医主管部门落实指定的动物防疫点,开展犬只登记证的办理、年检、防疫和免疫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参照此。

七、本实施意见自2011年5月15日起施行。市局此前发布的养犬管理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5.2021上海国际宠物展

亚洲宠物博览会一直是最受外国品牌欢迎的平台,许多外国宠物用品公司通过亚洲宠物博览会进入中国市场。一般一年报告一次,夏秋左右。

6.上海宠物展2021国内

原定于10月2日至5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第24届亚洲宠物展将延期至2022年8月。2021年是亚洲宠物展的第23年。已有23年历史的亚洲宠物展始终遵循“创造商机、引领潮流、服务行业”的理念,将继续在创新中突破,坚持初衷和传统贸易渠道与终端消费者并重的资源优势,继续助推中国宠物市场,为宠物品牌在国内外推广自身品牌、拓宽贸易合作提供绝佳的展示平台。

7.2021年上海亚洲宠物展时间表

2022年各行业展览时间表(全)Meta2021元宇宙产业发展探索大会暨颁奖典礼展览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展览地点:上海-上海国际会议中心

2022ptcasia亚洲展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4日地点:上海-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2021中国海南国际珠宝展览会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1日地点:海口-海口会展中心

2022年RTRV车展第二届南京国际房车露营及自驾游博览会将于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1月10日举行。地点:南京-南京国际展览中心。

2022济南年货交易会展会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28日展会地点:济南-济南高新国际会展中心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

2022第十五届昆明年货购物博览会(昆明年货节)将于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9日举行。地点:昆明-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2022上海国际珠宝展览会时间: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8日地点:上海-上海世博展览馆。

2022Xi安年货交易会展会时间: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29日展会地点:陕西省体育场Xi安-Xi安国际会展中心

2022济南年货交易会展会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7日展会地点:济南-济南高新国际会展中心。

2022平潭隧道机械工业博览会展会时间:2022年2月6日至2022年2月8日展会地点:福州-平潭海洋国际会展中心

2022迪佩斯重庆广告标志展

展览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18日展览地点:重庆-重庆国际博览中心

第26届Dupuis广州国际广告标志及LED展览会将于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18日举行。地点:广州-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

2022广州国际广告标志展(SignChina2022广州)展览时间: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0日展览地点:广州-广州南丰国际会展中心。

郑州定制家居门窗展时间: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0日地点:郑州CBD国际会展中心

2022广州智慧零售展|亚洲智慧新零售展时间:2022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21日地点:广州-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

2022广州国际自助售货系统及设施博览会展览时间:2022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21日展览地点:广州-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

2022亚太生鲜及冷链设备展览会FCCE展会时间:2022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21日展会地点:广交会展馆

2022亚洲智能展及超市设备展时间:2022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21日地点:广州-广州广交会展馆

第五届亚太生鲜及冷链设备展览会FCCE将于2022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21日举行。地点:广州广交会B区。

2022广州国际智能展暨超市设备展/报名咨询展会时间:2022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21日展会地点:广州广交会展馆2022第二十届深圳国际LED展|影音智能一体化展会时间:2022年2月20日至2022年2月22日展会地点:深圳-深圳会展中心

2022郑州中原广告展展览时间:2022年2月20日至2022年2月22日展览地点:郑州-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2022深圳国际广告Logo及LED展览会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4日地点:深圳-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宝安新馆)

2022义乌包装展2008华东包装展2008义乌印刷包装展2008义乌包装工业展【申请推荐】展会时间: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2月25日展会地点:金华-义乌国际博览中心

2022第22届上海国际广告标志展时间: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2月25日地点:上海-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2022义乌刷业主题展会时间: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2月25日地点:浙江-义乌国际博览中心

2022第二十二届中国福建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暨医院采购大会将于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6日举行。地点:福州-福州数字中国会展中心。

2022北京雅森汽车用品展览会时间: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7日地点:北京-顺义新国展

2022中国国际汽车耐磨件、汽车服务连锁、用品及保修设备展览会时间: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7日地点:北京-北京国际展览中心新馆。

2022北京国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技术装备展览会时间: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7日地点:北京-北京国际展览中心新馆2022中国郑州门窗博览会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2月27日地点:郑州-郑州CBD国际展览中心

2022第31届中国仲博(郑州)定制家居及木工机械博览会展览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2月27日展览地点:郑州-郑州中原国际博览中心

2022济南国际机床及自动化设备博览会展会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2月28日展会地点:济南-山东国际会展中心

2022中国南方制冷展

展览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2月27日展览地点:佛山-佛山(坦洲)国际会展中心。

2022第六届黑龙江省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将于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2月28日举行。地点:哈尔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

2022中国(郑州)国际太阳能光伏展览会暨屋顶分布式光伏推介会展览时间: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2月28日展览地点:郑州-中国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2022第二十九届哈尔滨广告产业博览会将于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2月28日举行。地点:哈尔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

GFE2022第43届广州国际餐饮特许经营展览会将于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2月28日举行。地点:国家广州琶洲广交会。

GFE2022年第43届广交会将于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2月28日举行。地点:广州-广州广交会。

2022京津雄建筑装饰材料博览会展会时间:2022年2月27日至2022年3月1日展会地点:廊坊-河北廊坊国际会展中心深圳消费电子展展会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2日展会地点:深圳-深圳会展中心(福田)

郑州国际太阳能光伏展2022将于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2月28日举行。地点:中国河南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2022深圳宠物展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2日地点:深圳-深圳会展中心

2022STKE深圳国际玩具婴童用品跨境电商展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2日地点:深圳-深圳福田会展中心

2022深圳国际跨境电商精选展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2日地点:深圳-深圳会展中心

2022年上海中博会展览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4日展览地点:上海-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2022第九届IWF国际健身展将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举行。地点:上海-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上海龙阳路2345号)

CISA2022中国【上海】国际体育用品展览会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地点:上海-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2022上海国际泳池设施游泳设备及温泉水疗展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地点:上海-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2022上海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览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5日展览地点:上海-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2022中国(上海)国际俱乐部设施及加盟连锁展览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展览地点:浦东新区SNIEC-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2022中国(上海)国际运动营养、保健食品及功能饮料展览会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地点:浦东新区SNIEC-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2022上海广告资料展时间: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5日地点:国家-上海虹桥国家会展中心

2022上海国际新零售与消费场景设计展时间: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5日地点:国家-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2022上海国际跨境电子商务博览会展览时间: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4日展览地点:上海-国家会展中心

2022CME中国机床展时间: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5日地点:上海-上海虹桥国家会展中心

8.2021上海宠物展

5月1日上午8:30-晚上9:30。

5月2日上午8:30-晚上9:30。

5月3日上午8:30-晚上9:30。

5月4日上午8:30-晚上9:30。

5月5日上午8:30-晚上9:30。

9.2021年上海宠物展

上海迪士尼乐园不允许带猫和宠物,导盲犬除外。与此同时,导盲犬必须始终拴在主人的监督下。有些游乐项目可能不让导盲犬进入。

动物(导盲犬除外)。导盲犬必须始终拴在主人的监督下。有些游乐项目可能不让导盲犬进入。

以上解释了2021上海宠物展的时间表。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2021年上海宠物展时间表的相关养殖或种植技术,宠物饲养栏目还介绍了该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及经营管理,关注宠物饲养发展动向,注重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全面新颖、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全面给您讲解宠物饲养技术怎么管理的要点,是您宠物饲养致富的点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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