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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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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役。面对高考,考生总是有很多困惑。你什么时候开始注册?高考体检对申请专业有什么影响?什么时候填志愿?怎么填志愿?等等,为了帮助考生解惑,教育网整理了陕西师范大学2020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简章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让我们来看看吧。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的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号文件精神, 我校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以下(含县级市)高中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计划招生100人,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相关招生专业(类别)包括:汉语言文学(公共师范生)、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师范生)、英语(公共师范生)、历史(公共师范生)、数学与应用数学(公共师范生)、物理(公共师范生)、化学(公共师范生)、生物科学(公共师范生)、地理(公共师范生)、中国语言文学。

公费师范生按专业招生,执行国家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入学前须与学校和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按专业类别招生的课内专业,详见我校公布的按省份和专业招生专业目录。学生入学后,要求参加专业分流。经审查,享受教学、适合教学的学生,在专业类别内优先选择师范教育方向学习。

具体分省、分专业(类别)招生计划将根据各省合格考生分布情况和公费师范生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我校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为准。

二、申请条件

1 .考生必须是边远、贫困、民族等县(含县级市)以下的高中好学、优秀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地区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报考的考生须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和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实施地区农村有户籍,本人在当地连续登记3年以上;本人连续3年在县城高中注册并实际就读;

3.报考的考生具有吃苦耐劳的品质和报效国家、发展行业的远大理想。他们学习成绩优异,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异。

第三,注册程序

1.在线注册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5月25日。考生只需填写学校和科目,不需要填写具体专业(类别),最终专业(类别)以高考志愿填报为准。

注册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2.注册信息:

以下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扫描后提交

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真实、详细、准确、清晰,所有材料上传前必须经过中学审核和公示。如果上传的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资格审查、考试和录取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提交材料有虚假,将取消其资格。

四、材料审核

成功考生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查后,我校将对考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我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报名材料的审核方式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合格考生名单将于高考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报考考生可自行查询。

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无异议合格考生成为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考生。

动词(verb的缩写)录取原则

1.要求所有考生参加2021年高考,认真阅读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志愿填报要求,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

2.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学生所在省相应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我校和学生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校专项省、专业(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志愿。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各省、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学校招生规定安排专业(类别)。

对实行本科批次合并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第一批对应本科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对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或一般特殊类型录取控制线)。

3.江苏考生选择考学科等级要求BB。实施各省高考综合改革的考生,必须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类)选修科目的要求。

不及物动词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

1.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的招生实施方案。

设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工作。

2.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招生监督*:029-85310302,邮箱:jiwsh@snnu.edu.cn。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报名材料、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真实性审核并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向单位及个人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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