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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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役。面对高考,考生总是有很多困惑。你什么时候开始注册?高考体检对申请专业有什么影响?什么时候填志愿?怎么填志愿?等等,为了帮助考生解惑,教育网整理了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0)的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级全日制公办高校、国家优质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职业院校、江苏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办学高职(专科),省级招生代码1351和1487(本科3-2)。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梅城东路4号。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授予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第三条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作为学校的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二)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如实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三)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履行相应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
(五)完成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五条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管”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工作。年度招生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六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监督”的录取制度。根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录取,择优录取。
第七条各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外语。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情况,按照招生计划1: 1.05的比例进入考生档案,进入档案的考生总成绩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评分办法排序
第五章其他第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按苏佳飞〔2014〕136号):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医学专业6200元/年,艺术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按苏佳飞[2006]185号):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1000 ~ 1200元/年。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并设有各种奖学金。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三校咨询*: 400-799-9556,传真:0517-87088029。招生网站:http://zs.jsfpc.edu.cn/微信官方账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办。
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全面加强招生工作中的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章程与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为准。
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第十六条本章程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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