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理工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怎么样
如果有更好的建议或者想看更多关于招生教育技术大全及相关资讯,可以多多关注茶馆百科网。

今天教育网边肖为大家带来2021年贵州理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希望对广大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我们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顺利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03010的规定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贵州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代码是4152014440。学校位于贵阳,有蔡家关和贵安两个校区。
第三条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贵州理工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招生委员会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七条我校2021年各省、各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包括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少数民族班等计划。
第八条我校招生类别包括体育、艺术、普通班(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少数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和阿里巴巴联合办学)和本科。录取批次包括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普通本科第一批(部分专业为贵州省内录取)、普通本科第二批。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招生比例,招生比例一般控制在100%(含)至105%(含)之间,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招生比例执行。学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招生依据。
第十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或减分政策。
第十一条我校在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11个省份的录取按照该省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改革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我校申请阿里巴巴联合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采用独立学院和专业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阿里巴巴联合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我校相应院校、专业代码下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与其他类型考生交叉调剂。
第十三条普通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次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不足,
第十五条学校按专业类别招生。经过一年的基础课程学习,学生将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和意愿,按照学校的专业划分方法,划分专业类别。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类专业)在省级招生机构范围内准入考生档案,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含)至105%(含)之间,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成绩总分不变的,取消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取消政策性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相同的,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按照语文、外语、综合的序号进行成绩比较。分数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分数相同的录取分数高的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体育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体育专业(休闲体育)在各省招生办(考试院、考点)范围内(我校访问学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含)至105%(含)之间)。在文化成绩和体育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贵州省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如专业分数线不变,剔除政策性加分后,录取文化总成绩高的考生。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情况下,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
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面向农村及原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仅招收贵州省内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第十九条专科升本科录取原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专业课考试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0%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条件下,按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加计入总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从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第五章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第二十条除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英语共计2个专业高考语种必须为英语外,其余专业语种不受高考语种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必修课程都为大学英语。
第二十一条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46.666%,即满分150分制需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第二十二条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各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新生报到及复查
1.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超过学校规定报到截止日期两周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毕业与学位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理工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符合贵州理工学院与英国贝德福特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理工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若有意向赴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就读的,必须完成项目人才培养计划学习并通过考核,且符合贝德福特大学入学要求,在大四时可赴英方交流学习一年。学习一年期满,通过贝德福特大学考核且达到两校学分互认要求的,将同时颁发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助学与就业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等,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者,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九条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it.edu.cn/)上予以公布。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理工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联系方式
咨询*:0851-82211608
监督*:0851-8821056788210713
传真号码:0851-88210525
学校网址:http://www.git.edu.cn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550003
以上就是教育网整理的贵州理工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怎么样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教育网。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贵州理工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怎么样的相关养殖或种植技术,招生教育栏目还介绍了该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及经营管理,关注招生教育发展动向,注重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全面新颖、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全面给您讲解招生教育技术怎么管理的要点,是您招生教育致富的点金石。
以上文章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人立场,如需删除,请注明该网址:http://23.234.50.4:8411/article/1061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