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牧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1)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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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教育网边肖为大家带来西藏农牧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1),希望对广大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我们来看看吧!
西藏农牧学院本科招生章程(202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院2021年顺利招生,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西藏农牧学院,藏文名称为,英文名称为tibetagricultural and Animal husbandryuniversity,简称TAAHU。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院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法定住所为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八一区育才西路100号。学校有权授予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四条根据《*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号(藏办发〔2017〕9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原则招生,双向自主择业,*市场引导为主。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五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各类新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对招生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
第六条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按省、按专业编报西藏农牧学院招生计划;
3.修订西藏农牧学院招生章程;
4.组织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履行西藏农牧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应职责;
7.协调和支持相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中的其他工作;
8.根据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西藏农牧学院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西藏农牧学院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近年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招生计划的原则和方法。源计划由c批准
第十三条学校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在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按照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参照平行志愿考生志愿顺序招生。省招办审核后的预录成绩不会因为补录考生而改变。
第十六条在普通本科批次实行“分数第一,遵循志愿”的原则。我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后的分数,并以此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考生入档专业安排遵循“分数明确”的录取原则。即考生的专业以分数优先的形式排列(专业之间没有年级差异)。一、同一科目考生按特征总分(含各类政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特征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科目得分高低顺序进行:
1.文史类科目顺序是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就是特色总分一样,先看语文成绩;如果语文成绩一样,看文科综合成绩;文科综合成绩一样的话,看数学成绩;
2.理工科的科目依次是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就是特色总分一样,先看数学成绩;如果数学成绩一样,看理科综合成绩;如果理科综合成绩一样,那就看语文成绩。
达不到各专业录取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志愿结合”的办法调剂到未满专业。录取过程中,不符合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言考生报名。
时慎重考虑。第十八条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其他
第十九条学校预留计划为学校总计划数的0.73%,其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将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3个月的德、智、体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复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减免费用)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我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学费标准。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学费标准参看《西藏农牧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
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6〕64号)规定,自治区对农牧林水地矿师范类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实行免费教育补助政策,免收学费、住宿费,每年补助生活费3300元/生。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xza.edu.cn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100号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860000
电子邮箱:xznmxyzsjyc@xza.edu.cn
招生咨询*:0894-5888499
第二十五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
0894—5822054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西藏农牧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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